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申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6 08:46   64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申请

基本编码:87a042074000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申请
基本编码:87a042074000
实施编码:54371102ME0511952K687a042074000
本事项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服务
立即办理>>我要咨询问题纠错
基本信息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律救济行使内容中介服务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山镇河山店新村村民委员会
基本编码 87a042074000 实施编码 54371102ME0511952K687a042074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0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服务对象 个人 通办范围 暂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网站下载、其他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办申请
本事项支持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日照高新区河山镇河山店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号
邮寄地址:日照高新区河山镇河山店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号
电话:0633-2177891
电子邮箱:hszhsdsq@rz.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日照高新区河山镇河山店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号
邮寄地址:日照高新区河山镇河山店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号
电话:0633-8531080
电子邮箱:hszdzb@rz.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日照高新区河山镇河山店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窗口1号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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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19修正)
具体内容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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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来源 出具单位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其他 申请人自备
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申请表填写示范样本.docx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docx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原件 1 纸质 其他 申请人自备
无样表
无空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提供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供纸质实物) 原件 0 纸质或电子 其他 申请人自备
无样表
无空表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受理 受理材料 0个工作日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 审核材料 0个工作日 审核材料的许可限制
办结 网上系统录入 0个工作日 系统办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9号3号楼行政复议接待大厅
电话:0633-7985071
行政诉讼
部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39号
电话:0633-8179222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
暂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1
问:收费吗
答: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