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6 08:59   51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实施主体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承办机构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基本编码 370117000007 实施编码 TE37110010000000094370117000007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9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其他
行使层级 省级、市级、县级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本事项支持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C25窗口
电话咨询:0633-835267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633-8355659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C25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C25窗口
窗口序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C25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法律救济
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建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查看原文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令第153号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20号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24项:二级建造师审批,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33号 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查看原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